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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知] 青發署108年Young飛全球行動計畫培訓營開放報名

2019-03-05• 活動轉知

一、 計畫說明 
為鼓勵我國青年組隊自主提案赴海外參訪國際組織,於回國後聯結海外參訪經驗及見聞,執行永續行動方案,特辦理本培訓。 
二、 主辦機關:教育部青年發展署。 
三、 培訓時間及地點 
4月13日(六)或14日(日),請挑選1個場次,勿重複報名:台北市、台中市、高雄市、宜蘭縣。 
<重要訊息:將於培訓營場地及時間(13日或14日)確認後,更新資訊於本署官網及iyouth國際圓夢平臺,並另行以電子郵件通知報名成功青年> 
四、 培訓對象 
(一) 18-35歲具中華民國國籍之青年(民國72年1月1日至90年12月31日間出生)。 
(二) 具良好外語表達及溝通能力。 
(三) 於當年度有出國行動意願尤佳。 
備註:完成培訓學員(含102至107年完成本署國際或新南向國家事務人才培訓營之學員)可取得「108年永續行動方案」組隊提案資格,自組團隊5-7人赴國際組織參訪交流,但仍須符合18-35歲之年齡限制。 
五、 培訓人數 
地點 預計錄取名額 
臺北市 350 
臺中市 300 
高雄市 250 
宜蘭縣 100 
六、 報名資料 
(一) 報名表:線上填寫個人相關資料。 
(二) 特殊身分證明文件(請準備電子掃描檔上傳報名網站): 
1. 為經濟弱勢家庭(中低收入戶或低收入戶)青年,須提供身分證字號並檢附個人資料使用授權同意書(附件1)。 
2. 為原住民族青年者,須檢附具有原住民身分之戶籍謄本影本。 
3. 為新住民(子女)青年者,須檢附戶籍謄本影本(以戶政事務所提供「記事不省略」之戶籍謄本為主或新式戶口名簿,如有註記本人或父母已結婚登記並載明本人或父母一方外籍配偶之原生國籍)。 
4. 具特殊身分青年,免繳保證金新臺幣500元。 
註: 中低收入戶或低收入戶資格認定需符合社會救助法第四條之規定,經申請戶籍所在地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審核認定,符合家庭總收入平均分配全家人口,每人每月在最低生活費以下,且家庭財產未超過中央、直轄市主管機關公告之當年度一定金額者。 
七、 報名方式及期間 
(一) 於108年3月25日(星期一)下午5時前,至本署iYouth 青年國際圓夢平臺線上報名填寫報名資訊【報名網址:本署iYouth 青年國際圓夢平臺(https://iyouth.youthhub.tw)】,額滿為止。 
(二) 完成報名者須於3月25日(星期一)下午5時前完成線上學習課程,並上傳「完成線上課程學習紀錄截圖」至線上報名系統,線上課程相關訊息如附件2。 
(三) 未於期限截止前完整上傳報名資料者(含「完成線上課程學習紀錄截圖」),不予受理。 
(四) 為確保錄取者確實出席及珍惜培訓資源,本培訓將於報名成功之名單公告於青年發展署官網。 
八、 錄取方式 
(一) 錄取名單預計於108年3月29日前公告本署官網及iyouth青年國際圓夢平臺。 
(二) 錄取名單公告後,正取者將以手機簡訊及電子郵件通知,並請前往本署指定系統填寫確定參加表單,由系統產生專屬的繳款帳號,並於指定時間內繳交出席保證金新臺幣500元整,逾期繳交者,視為放棄錄取資格。具特殊身分青年免繳交保證金。 
九、 培訓課程 
(一) 線上課程: 
1. 國際事務現況與未來發展。 
2. 新南向國家現況與未來發展。 
3. 個案分析。 
(上述3堂課程須於3月25日(星期一)下午5時前進行學習紀錄截圖並上傳報名系統。) 
(二) 實體課程: 
1. 計畫說明:說明Young飛全球行動計畫全年規劃及相關注意事項。 
2. 國際行動經驗分享:邀請曾參與國際或新南向國家或Young飛全球行動計畫之學長姊進行國際行動經驗分享。 
3. 實務模擬演練課程:透過分組討論,協助學員形成議題探討(108年主軸議題為:教育創新、地方創生、智慧生活),提出行動方案構想。 
十、 權利與義務 
(一) 權利 
1. 本署負擔培訓期間全程膳食。 
2. 全程參加者發放結訓證明書乙張,並取得「永續行動方案」組隊提案資格,通過審查團隊,本署補助行動團隊海外行動期間費用,詳細規定預計於4月下旬公告。 
(二) 義務 
1. 培訓期間須全程參與(註1)。請假須有正當事由,非經本署同意請假,視為缺席;請假時數不得逾1小時(不含用餐及報到時間)。 
2. 同意本署將個人資料建置於本署國際事務人才資料庫,並依個人資料保護法法規範圍內做後續使用及處理(註2)。 
*註1:如本培訓因不可抗力因素無法舉行時,主辦單位有權取消、延期或暫停本培訓。 
*註2:依據個人資料保護法規定辦理。 
十一、 注意事項 
(一) 保證金將於全程參與培訓營,結束當天現場進行發還,並簽立收據以示完成發還保證金手續,若未全程參與培訓營將不發還保證金。 
(二) Young飛全球行動計畫相關內容,請參考官網。 
(三) 主辦機關保有計畫規定事項之最終修改權。 
十二、 聯絡人 
教育部青年發展署 薛小姐 02-7736-5523; 7736-5237; 
e-mail: ann0317@mail.yda.gov.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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