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際交流補助

  • 目的

本校為鼓勵專任教師及研究人員進行境外(含大陸及港澳地區)學術合作與交流及邀請國外學者來校短期講座等相關學術(含展演)活動,以提昇國際競爭力與學術地位,特訂定「輔仁大學國際學術合作與交流補助辦法」。

  • 補助對象

一、  本校專任教師及研究人員。
二、  獲邀至本校講學之境外學者。

  • 補助原則

一、補助優先順序
(1)本校專任教師及研究人員赴QS或Times Higher Education當年度全球前500大學排名之姊妹校,或邀請前述排名之姊妹校學者。
(2)本校專任教師及研究人員赴QS或Times Higher Education當年度全球前200大學排名之非姊妹校,或邀請前述排名之非姊妹校學者。
(3)本校專任教師及研究人員赴QS或Times Higher Education當年度各學科領域前200大學,或邀請前述排名之境外學者。
(4)各院排序

  • 補助項目

(1)機票費:依國科會標準, 以(普通)經濟艙票價為限,核實報支。
(2)授課鐘點費:依本校鐘點費標準支給
每位受補助者最多以40小時為限。--限獲邀至本校講學之境外學者
(3)專題演講費:依軍公教人員兼職費及講座鐘點費支給規定之標準支給,每位受補助者最多以4小時為限。
--限獲邀至本校講學之境外學者
(4)本辦法不補助生活費

  • 受理時間

(1)上學期:受理下學期執行案(2/1~7/31),收件截止11月1日。
(2)下學期:受理下個學年度上學期執行案(8/1~1/31),收件截止5月1日。

  • 檔案下載

輔仁大學國際學術合作與交流補助辦法1111006版
輔仁大學國際學術合作與交流補助申請書2024版WORD檔ODF檔
輔仁大學國際學術合作與交流計畫變更申請表2017版WORD檔ODF檔
輔仁大學國際學術合作與交流補助成效表2022版WORD檔ODF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