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原條文&表件下載: 法規檢索 (不定期更新,務必以官網為準)
如活動類型為學術研討會,校外補助申請事宜請直接聯繫研發處。
- 目的:
教育部為協助有關單位辦理兩岸學術教育交流活動,並增進雙方瞭解及良性互動,特訂定「教育部補助辦理兩岸(含港澳)教育交流活動實施要點」。
- 補助對象:
(一) 各級公私立學校及學術研究機構。
(二) 教育部所屬社教館所。
(三) 經核准立案一年以上之學術團體、非營利性之文教基金會與社教團體。
- 補助範圍:
在國內舉辦或受邀赴大陸(包括港澳)參加之下列活動:
- 教育學術研討會。
- 教育論壇。
- 學藝競賽及研習活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