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內入台證辦理前置作業

****建議活動開始前1~2個月開始作業****

****港澳永久居民可自行至港澳居民短期停留線上申請(30天以上)港澳居民臨時停留線上申請(30天內)辦理入台證,無須輔大代為申請****
 
步驟1. 線上申辦系統子帳號密碼 
請與國際教育處聯繫(email)申請開通貴單位子帳號。
 
子帳號基本資料中預設送件人為各申請單位,請各單位送件人進行線上申請時,務必將送件人資料欄位中的單位名稱修改為個人姓名。
 
步驟2. 移民署線上申請文件校內用印:
詳閱移民署法規及線上申辦須知,備齊「移民署線上申請文件-保證書、專業活動計畫書、委託書」並檢附輔仁大學蓋用印信申請表,連同單位公文封送國際及兩岸教育處會辦,本處會辦後會再將文件送秘書室續辦用印。 用印完成後,秘書室將通知申請單位取件。
 
步驟3. 進行線上申辦 
請參考移民署「線上申請系統使用手冊」。 各單位送件人須備妥自然人憑證及讀卡機。
 
步驟4. 移民署核發入台證入台證為電子檔,請送件人自行登入單位子帳號,於系統內進行繳費後下載文件。



   教育部兩岸校際交流原則
  1. 依據教育部來文「臺教文(二)字第1060039447號」與「臺教文(二)字第1060039430號」。
  2. 教育部鼓勵大專校院在「平等」、「互惠」、「尊重學術自由」的原則下進行兩岸教育交流。
  3. 兩岸校際交流應依「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處理。違反規定者,將依據「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90-2條規定進行裁罰。
  4. 因校際交流所衍生之其他相關文書往來(如邀請函),應強調平等互惠原則,不得限制學術自由,亦不可違反個人理念及自由意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