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青年發展署-赴新南向國家深度研習計畫

  • 目的:
為推動「新南向政策」,促進18至35歲之青年與東協、南亞及紐澳等國家之國際組織及國際非政府組織連結,觀察組織運作模式及建立夥伴關係,同時瞭解當地社會人文,進行分析比較,培育我國青年參與國際事務能力,充裕我國新南向人才庫。

  • 補助對象:
18歲至35歲具中華民國國籍青年。

  • 申請條件:
(一)參與國際組織或新南向國家之非政府組織,取得所赴研習組織之研習同意證明文件。 
(二)個人提案;赴組織研習至少6週(42日)以上;透過依法設立之民間團體及大專校院正式發函申請(申請者必須為本校在職學位生)。 
(三)大專校院之實習課程學分或修習學位、於海外大學及學術機構之研習或實習、以及海外志工服務、參與國際會議等,非屬本計畫補助範圍。

   深度研習機構:
新南向國家之國際組織、國際性及區域性非政府組織,其中以具聯合國相關組織諮詢地位之國際非政府組織為優先考量。
1.國際組織名單詳見外交部「參與國際組織」網站
2.國際非政府組織名單詳見外交部「NGO國際事務會」網站
3.全球百大國際非政府組織名單詳見外交部「NGO國際事務會」網站
4.申請青年應先自行與擬赴深度研習之國際組織或國際非政府組織聯繫,並經獲其書面同意接受為深度研習人員後提出證明,據以向青發署報名。


  • 申請時間:(請以官網公告為準)

(一)第一階段:執行期間為1至12月者,於1月31日前提出申請。
(二)第二階段:執行期間為6至12月者,於4月30日前提出申請。
(三)第三階段:執行期間為9至12月者,於7月31日前提出申請。


  • 檔案下載:補助辦法條文請至官網下載

  • 補助項目及額度:
(一)補助額度:每案以部分補助15萬元上限為原則,受補助者須自籌計畫總經費20%以上,如未達者,不受理申請。 
(二)補助項目: 
1.機票費:所赴組織地點最直接航線之往返經濟艙機票(當地交通或跨城市交通費用不予補助)。 
2.保險費:旅遊平安保險及醫療服務之旅遊險(依行政院對國外出差人員投保綜合保險之相關規定辦理)。 
3.簽證費:辦理所赴地區之簽證費用。 
4.生活費:依「中央政府各機關派赴國外各地區出差人員生活費日支數額表」及「中央各機關(含事業機構)派赴國外進修、研究、實習人員補助項目及數額表」之標準計算,按計畫期程實際天數計算,最高補助8週(56日)。
 

  • 申請方式:
申請者需具本校在職學位生身分,方能透過輔大提出申請。
步驟1- 學生(個人)研擬執行企劃,並至線上系統報名,匯出申請資料並列印。

步驟2- 向國教處申請輔大發函,連同所有紙本申請資料自行寄送至青發署國際體驗及學習組

  • 聯絡人:
申請相關問題,請聯繫青發署洪小姐(電話:02-7736-5578,電子郵件:yt.h@mail.yda.gov.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