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外獎補助-申請輔大公文程序

如活動類型為學術研討會,校外補助申請事宜請直接聯繫研發處

申請校外獎補助時,除了相關申請文件外,您可能被主辦單位 (如: 教育部、陸委會、青發署等) 要求須檢附學校公文,此時您需要向本處申請輔仁大學校外發文;補助案須變更、請款、結案時亦同。

申請校外發文請預留至少5個工作天,如遇休假期間請提早1~2週申請。

  • 校外發文申請程序:
  1. 詳讀獎補助計劃資訊,並備齊所需文件。
  2. 填妥本處「校外國際學術交流事項處理單」,連同須輔大用印之附件送至國教處。(如有合約、領據或帳冊等文件,請務必先行送至相關單位會辦後,再送至本處)
  3. 申請發文時,需要輔大用印之附件不需另填寫秘書室用印申請表。
  4. 待公文製作完成後,本處會通知申請人前來領取。
  5. 申請人盡速將輔大公文連同申請資料,自行寄送至獎補助承辦單位。公文有發文日期,請勿拖延提交申請資料。
  • 檔案下載:
校外國際學術交流事項處理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