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111年度『藝術與設計菁英海外培訓計畫』甄選報名至6月2日止

2021-03-08

教育部「藝術與設計菁英海外培訓計畫」是為配合行政院所推動的國家重點計畫、「文化創意產業」發展計畫,以及教育部相對應之「大學校院藝術與設計系所人才培育計畫」,希望藉此營造文化創意產業人才的培育與提升產業界優質人力的菁英計畫。

一、甄選對象
109學年度各大學校院大學部二年級以上或研究所碩士班在學學生,具有中華民國國籍,且設有戶籍者。在完成國外進修培訓前,亦須具備國內學校之在學學生身分。

二、甄選方式
(一)、報名管道(所需檢附文件請下載簡章詳閱說明):

       A、學校推薦
(本校學生如由系上推薦,請向本處申請輔大公文,務必預留1週申請公文作業時間)

       B、個人申請

       C、金點新秀設計獎年度最佳設計獎者

(二)、國內初審(作品集與書面資料審查):
申請學生需要提出足以證明其創作潛力的設計相關作品集、自傳及相關獲獎文件或證明以便審核,詳細說明請下載簡章。(尚無需要外文檢定成績,可以檢附大學英文成績即可)

(三)、國內研習營:

通過書面資料審核者通知參與為期10天的專業培訓,以書面資料、培訓成績總合之成績,依照排名擇優錄取招生名額。

 (四)、國內複審:

以前面兩階段甄選成績總和為依據,海外各校要求語言成績為門檻,依照排名與學員志願表審定海外各校合格名單。

 (五)、海外決選:

選送最多四倍人選供海外學校決選,學生最多選送兩個學校申請。最後獲選名單由海外學校認定。

三、 補助經費
各組別承辦學校除檢據核實補助學生學雜費外,並依照「教育部公費留學標準公費項目及支給數額標準表」補助生活費(原保險費、出國手續費及一趟來回機票費、月支生活費、綜合補助費及健康保險費等均已併入生活費)。

四、計畫細節及時程
請見活動官網

五、計畫說明會
輔大場-14:40~15:30@朝橒樓503教室 (無需報名)

六、報名截止
110年6月2日(郵戳為憑),系所推薦申請者校內受理至5/25止